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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盛:以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管理确保严以用权

作者:    来源:反腐明鉴网    添加日期:2015-11-12

黄建盛在省纪委理论中心组“三严三实”专题学习会上强调

以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管理确保严以用权

10日至11日,省纪委监察厅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严以用权,为民务实创业”为主题,结合中央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研讨。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盛主持学习会并讲话。

黄建盛指出,要正确理解严以用权。“三严三实”,严以修身是基础,严以律己是保障,严以用权是核心,修身律己归根到底还是要看如何行使权力。一要为民用权。纪检监察干部要把为民用权体现在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上,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肃查处群众关心关注尤其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二要依规用权。抓住贯彻执行中央重新修订《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利契机,抓好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约束好自身的执纪行为。三要廉洁用权。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监督好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更要自身过得硬,当好廉洁用权的表率。

黄建盛要求,要自觉做到严以用权。用权要知敬畏,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不以“别人不知”放纵自己,不以“小节无害”原谅自己,不以“下不为例”开脱自己,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用权要守规矩,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遵守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用权要真干事,有一个干事创业的劲头,把工作“满负荷”地做好,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来检验严以用权的效果。用权要受监督,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养成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的习惯,做到监督别人的人更要主动接受监督。

黄建盛强调,要切实保障严以用权。既要发挥好领导带头作用,又要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严以用权。要提高素质,立好根、固好本,坚守“高线”,同时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主动适应反腐败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要执行好干部交流制度,做好系统内外、系统上下、机关内部交流,选好人用对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要严格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用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管理保障严以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