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召开因公出境管理工作会议
作者: 来源:市纪委 添加日期:2014-11-04
近日,我市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会议在市纪委会议室召开。全市20个党委书记参加会议。市纪委副书记王柏青、市外事处处长刘思聪出席会议并做讲话。
此次会议旨在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因公出国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因公出国(境)流程,部署绥芬河市2015年因公出国管理工作。会上,刘思聪传达因公出国管理工作文件精神,并就绥芬河市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和全市因公出国情况作了总结,并提出了有关工作意见。
王柏青表示,近年来我市因公出访工作在协助我市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对外开放和对外招商引资等方面,保障对外交流与合作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我市因公出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扎实抓好我市外事工作,切实加强因公出访管理工作,狠刹公款出国(境)旅游歪风,为我市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优质服务。
王柏青指出,加强因公出访管理工作重点是要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我市因公出访团组各派出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因公出访团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出访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延长境外停留时间,回国后要在规定时间内交还护照、出访报告和出访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