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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关

作者:    来源:市纪委    添加日期:2014-10-22

近日,绥芬河市下发《关于印发〈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操办申请表、回告单〉的通知》,作出明确规定。

市纪委要求,各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严把监督关,严格按省纪委“五个严禁”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事前有报告、事后有监督。全市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严禁借子女升学或乔迁新居、订婚、参军、过生日及小孩满月、百天等各种名义摆设宴席借机敛财。对因教育、监管不到位的,市纪委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收缴全部礼金,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严格执行分级报备制,即科级以上干部到市纪委备案,普通党员干部在本党委进行备案。

据悉,近期市纪委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检查等方式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