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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抓执纪监督问责主业 塑造作风建设新常态

作者:    来源:市纪委审理室    添加日期:2014-12-26

在当前强化作风建设的形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大局意识不强,精神懈怠、不思进取、消极作为、失职渎职,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2014年,绥芬河市纪委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了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存在“四风”问题的人和事的监督和问责力度,建立常态化明察暗访机制,抓住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整治“慵懒散奢”、大操大办、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9个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党风巡视员、特邀监察员和50名风纪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加强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指名道姓通报“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开展明查暗访26次,点名通报8批38起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严肃查处6起利用婚宴和学子宴大操大办的违纪问题。提醒、诫勉谈话44人,扣罚廉政基金2万余元。

监督问责的同时,加大了对违纪行为的处理,的尤其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的失职渎职、违反廉洁自律等问题给予坚决的查处,有效地起到整治环境,对违法违纪分子起到了极大的震慑的作用。截止到2014年底,绥芬河市纪委监察局党政纪共立案 18件(结案11件),共处理了党员干部23人,其中副科级12人。其中党纪处分案件 15件,处分党员20人,副科级以上干部10人。行政处分3件,处分干部3 人,其中副科级以上2人。涉及到的违纪类型共四大类,即失职渎职类8件13人、同比去年上升51% ;违反廉洁自律类6件6人,同比去年增长49% ;妨害社会管理类2件2人,同比去年持平;违反财经纪律类2件2人,同比去年下降了8%。从这组数据看,失职渎职和违反廉洁自律类的违纪案件呈高发而且有上升趋势。

从以上数据来看,部分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和纠正“四风”的决心和信心认识不到位,对反腐倡廉党纪条规学习和重视不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脱离群众,漠视群众诉求。个别基层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只注重表面效果,没有深入研究落实“三转”要求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

在将来的工作我们要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党纪条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积极鼓励社会、舆论力量参与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失职渎职和违反廉洁自律行为绝不姑息。我们将以持续不息态度紧抓执纪问责主业,塑造作风建设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