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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

作者:    来源:市纪委    添加日期:2016-06-01

为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5月31日上午,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宫成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赵华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纪委《关于开展对违法犯罪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党纪政纪处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宣读了我市《关于调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关于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工作的暂行办法》等文件,同时对我市反腐败协调小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宫成基强调,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建立查办案件协调配合机制的必要性。要充分认识到建立查办案件协作配合机制是《党章》规定和党中央的要求,是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平台。二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加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协作配合。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有效推动查办案件协作配合工作规范化。深刻领会王岐山书记强调的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推进制度创新,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的精神,通过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制度、信息沟通制度、联合办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来加强查办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有效开展。四是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全力抓好防逃工作。中央和省委对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加强追逃追赃工作是向腐败分子发出断其后路的强烈信号,能够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哪怕腐败分子跑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绳之以法,决不能让其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

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及联络员、各党委纪委书记和市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