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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规招标问题的通报

作者: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网站    添加日期:2018-01-2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黑河市纪委监委将近期严肃查处的3起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黑河市中心血站违规自行招标问题。2015年9月28日,黑河市中心血站原站长张国军在未办理招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决定本单位自行组织对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招标,并将原有的酶免检测实验室搬迁工程一同承包给大兴安岭福人房屋建筑有限公司建设。两项工程共支付人民币922,464.85元。张国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黑河市职业技术中等专业学校规避招标问题。2017年4月7日,黑河市职业技术中等专业学校将教学楼、食堂维修项目从财政投资人民币110万元的工程项目中拆分出来,规避招投标,并组织施工。黑河市职业技术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宋晨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黑河市运输管理处虚假招标问题。2016年8月8日,黑河市运输管理处在实施办公楼室内粉刷和楼窗改造工程过程中,不履行招投标程序,进行虚假招标,直接指定中标公司。工程总造价人民币1,034,928元。黑河市运输管理处原处长宫伟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以上通报的3起违规招标问题,不仅妨碍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也为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埋下了隐患。上述问题在一些单位和部门仍时有发生,表明正风肃纪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举一反三,保持警醒,引以为戒,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从严惩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为黑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证。

中共黑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黑河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